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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发布日期:2012-01-17阅读量:

1.实习:熟悉公检法司系统,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公司、企业法律实务工作程序和内容,参与司法实践,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机结合起来。
2
.模拟法庭:由教师指导,学生自行组织模拟实施案例司法程序。

学分要求:总学分168学分。其中:通修课程41学分,学科核心课程34学分,学科方向课程15学分,通识课程12学分,选修课程4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6学分,课外附加学分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