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由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主办,学院承办的“导师讲坛”第144讲在长安校区模拟法庭顺利举行。学院刘丹冰教授受邀做了题为“文化强国、文化权与法治建设”的学术报告。本次“导师讲坛”是第十四届研究生学术活动月系列讲座之一,学院教师吕康宁等18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刘丹冰教授在报告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及其相关产业迅猛发展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宣告知识经济、文化经济时代的到来。文化与经济的一体化趋势渐趋明显,经济文化化与文化经济化相互交融。只有在文化消费的需求与物质保障一致的情况下,才会有文化消费需求的存在和增长,才会有文化的发展。
建设文化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文化强国,对内应该表现为文化自信,对外表现为对其他民族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时间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未来需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依法保障文化权是文化强国建成的关键。公民文化权是我国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权是一种依靠国家积极采取行动才可以实现的权利,因此国家需要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和和法律予以扶持。
随着文化政策的主题词从“文化产业”改为“文化市场”,相关政策从“特惠性政策”转向“普惠性政策”、从“小文化”转到“大文化”,从产业支持性政策转向市场建设性政策的趋势,同时文化产业促进法也即将出台,这些都标志着我国文化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正向我们走来。
最后,吕康宁博士进行了评议。他说,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一方面需要我们坚守中华立场,在继承中转化,另一方面要吸引外来先进文化,在学习中超越,创作出更多、更能体现中华文化精髓、符合世界进步潮流的优秀文化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要立足国情和实践,通过制度、法律等对相关文化政策予以规范,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制度和法律支撑。